期刊文献+

谈谈人大代表的言论和表决免责权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这就是各级人大代表享有的言论和表决的免责权。人大代表的言论和表决免责权的范围: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会议,代表联组、小组会议,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作者 杜光富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7年第17期17-18,共2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