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六、关于刑罚的种类刑法的另一个问题是刑罚。一个国家采取哪些刑种,是与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在远古是同态复仇,封建社会广施体刑。现代社会废除体刑,建立了以自由刑为主的刑罚体系。我国对犯罪分子历来采取杀、关、管、罚的办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规定,主刑有五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三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附加适用驱逐出境。刑法关于刑罚种类的规定,总结了我国长期以来的经验,从实践看,基本上是合适的。这次修订后的刑法,保留了这些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