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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秘书长在人大工作研讨班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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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借这次研讨班的机会,向大家通报一下人大工作情况,主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的工作和一些考虑,供同志们参考。一、关于立法工作近几年来,立法步伐明显加快。从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今年10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通过了93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占改革开放18年来制定法律总数的近三分之一。同一时期,享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约2500件,占改革开放18年来制定地方性法规总数的一半。1994年初,中央批准了《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八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是按照这个规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列入立法规划第一类,即本届内提请审议的立法项目115个,已审议65个,其中通过了56个;还有50个尚未审议。最近,我们对这50个立法项目进行了分析,其中有5个立法项目的内容可在有关法律中解决,不需要再单独立法,如惩治贪污贿赂法、关于玩忽职守罪的补充规定等立法项目拟规范的内容,可以在刑法修改加以解决,不必再单独制定这方面的法律;有一些立法项目属于立法条件尚不成熟,近期内难以出台的,如新闻法、签证法、社会救济法、股份合作法等。有的法律草案,如破产法草案,全国人大财经委已起草出来,但考虑目前社会保障制度还没建立起来,未提请审议;国有资产法也已起草出来,委员长会议进行了讨论,现正在协调中。根据上述情况,看来需要对五年立法规划做适当的调整、补充和修改。
作者 曹志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7年第1期22-25,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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