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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工作通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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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6年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档案工作通过了中央、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以104分的成绩达到优秀标准。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档案工作在中央国家机关以至全国档案工作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为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全国人大机关在1996年5月成立了以刘镇副秘书长为组长的档案目标管理考评领导小组,指导这次考评的准备工作。曹志秘书长非常重视这项工作,多次批示和嘱咐,要把这项工作做好,针对机关机构和业务工作的调整,主持秘书长办公会修订了原有关于档案工作的两个规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7年第4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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