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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工作的实践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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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西省的评议工作是从1989年起步的。1994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评议了公安司法机关的工作,尤其是省人大常委会评议省高级人民法院,效果明显,社会反响很大。从1995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在总结过去评议工作和吸收兄弟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由评议单位工作发展到评议人,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开展对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从而进一步拓宽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渠道,将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了人大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免权和监督权的统一。一。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7年第24期20-22,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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