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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摘要)——1997年10月31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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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到江西、福建和云南三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下简称森林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的三省情况来看,森林法颁布实施以来,三省植树造林步伐明显加快,野生动植物得到了有效保护,林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林业已基本上走上了依法治理的轨道。福建、江西两省森林覆盖率十多年来增长了近二十个百分点,走在了全国造林绿化前列。云南省已初步形成了自然保护区网络,对占全国生物种类67.5%的物种资源进行了保护。由于三省的林业发展,改善了自然面貌,优化了农业的生产环境,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作者 王丙乾
机构地区 全国人大常委会
出处 《人大工作通讯》 1997年第22期4-6,8,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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