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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加强对人大代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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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宪法和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必须接受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的监督。加强对代表的监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人大工作的需要。监督形式有:定期向原选区选民或选举单位报告工作;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评议;舆论监督。做好监督工作,必须提高认识,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常抓不懈。
作者 龚志斌
出处 《楚天主人》 1997年第S1期34-3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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