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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国法大还是店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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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所谓"格式合同",在服务领域是指经营者单方拟定的合同条款;涉及交易内容的通知、声明、店堂告示、顾客须知等可视为补充性或独立性的格式合同。有言在先就合理吗?今年3月1日下午。
作者 尹诗雄
出处 《楚天主人》 1997年第9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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