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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干预与民事活动中的主体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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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是西方法制与法学的重要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特别是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宏伟目标以来,我国法学界对公法与私法的划分问题,又展开了争论。《求是》杂志1995年第22期发表了题为"法学界关于公法与私法问题的争论"的综述。我认为应该结合中国法的实际,并且从西方的法制、西方的法学理论中吸取有益的东西,深入地开展推进法制建设。
作者 贺庄
出处 《楚天主人》 1997年第9期40-4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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