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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为部分优抚对象办理简易人身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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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切实解决好优抚对象的后顾之忧,确保简易人身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康县民政局经过反复探讨,首先为年龄在60岁以上的在乡复员军人实行了每年每人缴纳12元保险费,为期一年的保险工作试点,通过一年的实施,受到了县乡村干部、被保对象及其家属的广泛赞誉。为此,民政局在弥补不足的基础上,紧紧抓住机遇,大胆实施,按每人每年收取保险费24元的标准,对全县558名在乡复员军人、
作者 张文宽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1997年第2期45-45,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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