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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统一登记注册 建立正常市场进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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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促进工商行政管理从服务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局于1993年初对局内部的管理机构进行了较大的调整改革。设置登记注册科,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职能归以这一部门就是在这项机构改革中产生的。改革后的登记注册部门的基本职责确定为:依法确认各类市场主体的资格,即将原来分散在各业务科的登记内容统归到登记注册部门一个口对外办理各种证照;负责统一建立并掌握管辖区域内的“经济户口”,运用档案统计等资料搞好经济发展形势的分析,为本地区领导部门经济发展决策提供必要的依据;运用登记注册职能为调整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服务,为发展地区经济服务。
作者 刘晶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7年第8期36-37,共2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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