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国家技术监督局重新界定下列14类违规商品为伪劣商品。(1)失效、变质的;(2)危及安全和人民健康的;(3)所标明的指标与实际不符的;(4)冒充优质或论证和使用伪劣许可证的;(5)掺杂使假、以假充真或以旧充新的;(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禁止生产销售的;(7)无检查合格证或无有关单位销售证明的;(8)未用中文标明商品名称、生产者和产地的;(9)限时使用而未标明失效时间的;(10)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1997年第6期49-49,共1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