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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教育思想与教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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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邓小平同志所创立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这一宝库中,教育内容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他对教育工作的一系列精辟论述,形成了他的教育思想体系。而其教育思想中的基本观点,在体现国家意志的《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中,以法律的形式被确定了下来。这表明,在人治走向法治的进程中,正因为邓小平教育思想是经过改革开放十几年的实践检验被证明了的正确思想,才会成为教育法律的理论基础,才会被吸收到国家的法律之中,成为国家的意志。以下仅就几个问题探讨教育法律中的邓小平教育思想。 一、关于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问题 《教育法》作为教育的根本大法,把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推动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作为立法的根本指导思想。《教育法》总则第二条明确规定:“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第一次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教育的战略地位和优先发展的基本原则。仔细考察,我们发现《教育法》中的这一指导思想正是源于邓小平同志的教育思想。 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
出处 《泰山学院学报》 1997年第4期442-443,共2页 Journal of Taishan Univers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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