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近笔者到农村检查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和村委会工作运行情况时发现,由于受传统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方法影响,加之不少基层干部对村民自治这一新的工作比较陌生,较为普遍地存在着党支部、村委会职责不清、工作不分,甚至由村党支部包揽一切的现象,突出地表现在村委事无巨细,都要经过书记点头才能去办;村委会几乎没有单独召开过由村委会全体成员出席的办公会议来研究日常工作;事关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大事,不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而是由党支部或党支部。
出处
《社会工作》
1997年第5期14-15,共2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