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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民政厅举办首期民政专业法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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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了全面提高民政工作者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江西省民政厅根据“三五”普法教育的部署,于1997年7月7日至11日在南昌举办了全省民政系统首期民政专业法培训班,全省各地(市)县(区)有65名同志参加了培训。培训班结束时,省民政厅副厅长李龙泉讲了话。他指出:民政部门作为政府进行社会事务管理的重要部门之一,其基本职责就是依据国家赋予的职能,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作者 东南
出处 《社会工作》 1997年第4期27-27,共1页 Journal of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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