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拦车收费等治安事件日益增多。1994年以来,仅襄阳县就发生了46起。这类事件具有:目的单一,逃逸事故引发,频率高,呈逐步升级,行为过激等特点。群体性上路拦车收费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应,究其原因主要是:少数公民、司机的法制观念差,基层组织、政府的工作弱化,事故赔偿费不能及时到位等。因此,各级组织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交通事故上路拦车收费、打人砸车事件的恶劣影响,加强宣传法制的力度,提高公民司机品德法制观念,保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着“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做好当事人的工作,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出处
《净月学刊》
1997年第3期21-22,共2页
Journal of Jilin Public Security 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