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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回归后可否单独参加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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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997年7月1日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香港不能单独与世界各国和地区保持和发展外交关系。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由中央人民政府负责管理,中国外交部在香港设立机构处理外交事务。同时,中央人民政府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
机构地区 本刊法律咨询组
出处 《山西老年》 1997年第4期48-4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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