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文化功能的维度审视,文学的社会功能大概涵摄如下几个层面:一是作为基础的娱乐功能,二是作为主体的审美和认识功能,三是作为主导的教育功能.教育功能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而在中国传统文学中,通过形象化的创造,宣传儒家的伦理道德思想,以实现其道德教化的目的,更是许多作家创作的思想动机之一.本文将主要考察蒲松龄创作的伦理教化意识,试图从文化学的角度审视这种意识存在的民族文化背景、作家实现其道德垂训和教化功能的途径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对蒲松龄的伦理道德思想作一初步的评价.
出处
《天水师范学院学报》
1997年第2期41-43,65,共4页
Journal of Tianshui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