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代艺术宗师刘海粟教授于1994年8月谢世。山颓木坏,艺界震惊,海内外唁电、唁函纷飞上海。未料,人们尚沉浸在深深叹惜的哀思中,便有一位陈传席先生撰文发难,一见于1996年《江苏画刊》第五期,再见于同年《周末》报6月8日版,三见于《岭南文化时报》8月8日版,“从人品、画品乃至历史功绩等方面对刘海粟进行了史无前例的贬低与否定”(《岭南文化时报》按语)。应该说,评事论人,各抒己见,见仁见智,原本无可厚非,但终究不能不遵循一个原则,即尊重事实、正视历史、无适无莫、考之以义。如果仅仅靠“想当然”,靠“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靠断章取义甚至系风捕影、虚词诡说,就不仅显见出无根之论的可笑,也显见出澄清事实的必要。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与设计)》
1997年第1期3-7,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Fine Arts & Desig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