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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岗残疾职工应走出再就业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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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时下,加快实施再就业工程,妥善安置下岗职工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不少地方政府和民政、残联等部门,为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促进残疾人的广泛就业,颁布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通过优化组合、联合兼并,盘活存量、扭亏增盈,增加投入、发展生产,政策激励、引导择业等多形式、多措施,千方百计拓宽就业与再就业渠道,但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不少福利企业受不利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县属福利企业的残疾职工下岗再就业形势仍然严峻,且相当一部分在再就业的问题上存在这样那样的误区。
作者 吕立九
出处 《社会福利(实务版)》 1997年第5期46-46,共1页 Social Welf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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