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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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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生产性企业 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减近24%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获利年度开始,可享受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二、新技术企业 在北京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设立的,取得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外商投资企业。
出处 《中国外资》 1997年第7期64-64,共1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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