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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错误新闻及其相关的法律问题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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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错误新闻概要某报在第一版显要位置刊登一篇批评文章,其主要内容为:在技术监督部门举行的打假咨询活动中,消费者胡某夫妇投诉,在某市食品商场购盒装1500克金华火腿,食用至余100多克时,亲友发现白色斑点,分别到兽医站和畜牧局投诉,专家判定是米猪肉,建议送防疫站检验。然而十余天后才等到办检验手续的通知,再3天后拿到检验报告。现场接待投诉的专家看了检验报告判定,火腿肯定是病变猪肉制成的,对有关部门(指防疫站)不采取行动制止销售感到疑惑,随即派人到商场打假治劣。在现场发现,混有病变猪肉的金华火腿已销售一空,此后进货的产品,打开包装已臭不可闻,明显变质,有的已发霉,并当场查封96袋。此后的数天内,该地其它报纸、电台、电视台相继做了内容相似的刊、播,一时间该防疫站成了媒体的众矢之的。2.
作者 韩承平 黄杰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7年第5期38-39,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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