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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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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自1990年实施以来,我们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经营单位的卫生管理工作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为改善化妆品生产和经营环境,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工作中也发现了诸多问题,为更好地搞好化妆品的卫生监督工作,现就其工作中存在问题及对策谈点看法,供同道商榷。1.存在问题1.1部分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设施差在化妆品生产企业上档次、上规模系列化生产的同时,由于化妆品生产的丰厚利润和受《条例》颁布前手工家庭式生产的影响,目前部分地方的生产厂家仍以集体和个体企业为主,如我市7家企业,国营的仅一家,其余6家虽名义上是集体企业。
作者 樊学信 闫岩
出处 《中国卫生法制》 1997年第2期28-29,共2页 China Health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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