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少破产 多兼并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困难企业——怎一个“破”字了得 1986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破产法》,但由于我国存在着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思想陈旧、地方政府干涉等原因,破产制度很难实行,只在武汉等几个试点城市试行。国家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分别于1994年和1996年选择了一些城市进行优化资产结构试点,现在已扩展到58个城市,企业破产步伐明显加快,不仅在试点城市掀起了破产浪潮,而且很快波及到包括县城在内的其他城市,似乎不论什么困难企业,一破则灵。但是我们看到在有些企业破产之后并未如预期的产生优化资产结构。
作者 陈澍 刘洪
出处 《党政干部论坛》 1997年第11期34-35,共2页 Cadres Tribune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