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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出台《禁止销售含偶氮染料商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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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我国驻荷兰使馆经商处消息,荷兰依据关于商品安全的《商品法》而制定的《禁止销售含偶氮染料商品法》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该法将严禁含有某些偶氮染料的服装、鞋类和床上用品等上市销售。其原因是某些偶氮染料会产生导芳族胺,从而导致癌症。据荷兰卫生福利和体育部一位负责产品安全的高级官员介绍,8月1日正式生效的《禁止销售含偶氮染料商品法》有一个13个月的过渡期,即在1996年8月1日前已经订货的含违禁偶氮染料的纺织品将被允许继续销售到1997年9月1日。
出处 《大经贸》 北大核心 1996年第9期76-76,共1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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