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新闻改革的发展,新闻介入社会生活的深度和广度,较之从前有了极大的提高,但目前规范新闻活动的法律,尚属欠缺,日益活跃的新闻活动运行于—个相关法律并不完备的社会空间,必然产生某些介乎合法与非法,守法与违法之间的边缘法律问题。本文拟对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期就教于同仁。 一、新闻活动对隐私权的“准侵犯”以及报道手段的合法问题。 在不久前纪念唐山地震20周年的采访活动中,曾发生这样一件事:一记者去采访地震中幸存的孤儿。
出处
《中国记者》
北大核心
1996年第8期9-9,共1页
Chinese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