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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现在集贸市场上经营农副产品的个体户,缺斤短两现象比较严重,请问国家对农副产品的称量管理有什么规定,合理误差应在什么范围?北京市岳各庄农贸市场张敬民答:最近,国家计量监督部门对不同类别的食品,按其价值的高低,对称量计量时的允许误差作了明确的规定,其规定如下:(一)粮食、蔬菜、水果类:每公斤价值在6元内的,称重1公斤以下的,允许20克的误差;1公斤至2公斤,允许40克的误差;2公斤至4公斤,允许80克误差;4公斤至25公斤的,允许100克的误差。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2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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