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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负担中的新情况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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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农民负担,多年来已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三令五申,认真清理,努力减轻,合同内的农民负担严格控制在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但在一些地方又出现新的不合理现象。江苏省金坛市罗村乡,是一个经济发展中等水平的乡镇,1995年人均分配纯收入2684元,合同内"两金一费"人均92元,占上年纯收入的4.4%。人均负担绝对数比上年增加10元,增长11%。从上述数字来看,该乡合同内负担已控制在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该乡作了一些分析后,仍有以下一些新问题值得研究。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2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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