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中心环节,就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家庭承包制是由包产到户演变而来的地权体制。改革前的几十年中,这种体制,曾引发过几起几落的争论。最初本是农民的自发行动,目的是用它去替代人民公社式的集体统一经营。农民这个主张的合理性,早在六十年代困难时期已为一些县级以至更高级领导同志所承认,并支持在一些地区试行,不料,这些同志却因此而受到批判,被斥之为走资本主义道路。八十年代的经济改革,恰好在这个方面找到了制度转变的突破口。这个改革的成功,进一步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大大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