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政策咨询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菜篮子"是人民生活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近些年来,蔬菜田减少很快,请问,政府在制止菜田减少方面有什么规定?吉林省双阳县孙程答:按照国家农业部的有关规定,大中城市要按照吃菜人口数量、所在地区、郊区的农田状况、群众消费习惯等制定蔬菜生产计划。郊区基地菜田面积可参照长江以南地区人均2~4厘,长江以北地区人均4~6厘,东北、新疆、内蒙、宁夏、青海等高纬度寒冷地带人均7~10厘的指标进行规划。大中城市的蔬菜规划,必须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建立城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并立法加以保护。凡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菜地,都要长期保护,一般不准占用。
出处 《农村工作通讯》 北大核心 1996年第1期18-,17,共2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