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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秘书要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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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些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日本等,对企业秘书的法律素质要求都很严格。美国秘书协会章程将“熟谙各种商业往来中的法律关系”列为秘书必备的条件之一。日本对秘书进行技能考核时,也将法律特别是经济法列为重要考核内容。 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此前主要搞计划经济。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领导与职工之间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往往无法或少法可依,主要是按领导意志和行政手段来处理,随意性很大,
作者 苨苨 段前文
出处 《秘书》 1996年第9期37-38,共2页 Secre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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