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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学校管理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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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法治的方法 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规矩就是法。就学校来讲,就是国家制定的教育法规、法令和政策。学校靠运用国家制定的法规、法令和政策对学校的多项活动予以强有力的指导、调节和影响,这就是我们说的“依法治校”。目前,我国的各级各类学校的法规比较完备,除了国家为学校制订的各种法规、法令和政策外,学校本身也制定了一整套内部管理制度。就学校所有的法规制度来讲,大致可分三类:(1)执行性的,是以执行法律或上级机关颁布的行政法规为目的,通常称实施细则。(2)补充性的,是为了切合时宜,对上级颁布的法规根据学校实际加以补充;(3)自主性的,是对上述法规未决定的事项加以规定。有了一套管理法规,如果不依法办事,再好的法规也是一纸空文。从目前学校管理的普遍情况来看。
作者 徐长庚
机构地区 京山县教委
出处 《湖北教育》 1996年第11期13-1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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