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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符号法则证明不等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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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众所周知,“两个正数之和为正,两个负数之和为负,同号两数相乘为正,异号两数相乘为负”,这是一个简单的符号法则,妙用此法则证明某些不等式,却显得异常简捷,非常明快。
作者 安振平
机构地区 陕西永寿县中学
出处 《中学数学(江苏)》 1996年第11期26-2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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