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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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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将人事部、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省贯彻实施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一、1971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已纳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计划内长期临时工列入正常晋升工资档次的范围。二、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在计划内聘用的乡镇聘用制干部和1981年实行用工制度改革以来,在国家计划内招收的机关。
出处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1996年第10期20-22,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Jiangxi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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