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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生产销售的复混肥免征增值税。 一、复混肥是指用至少两种化学方法或物理方法加工制成的氮、磷、钾三种养分中至少有两种养分标明量的肥料。
出处 《福建农业》 1996年第9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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