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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志非文化部类要加强对文化现象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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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编方志文化部类的分志,如文化艺术、文物胜迹、新闻广播电视、图书出版、教育科技等,自然是要记述各项文化事业和文化现象的。而其他自然、经济、政治、社会部类的一些分志,是否也要记述文化现象?
作者 梁滨久
机构地区 黑龙江省志办
出处 《黑龙江史志》 1996年第5期22-23,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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