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5年我省战胜历史上少有的大灾和重灾,粮棉油夺得全面丰收。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4.1%,农民人均纯收入1511元,增加341元,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希望的田野上,生机盎然,欣欣向荣。然而,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制约农业生产发展的问题还很多,农民负担过重就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为了检查各地实施《农业法》和《湖北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的情况,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团去年11月初赴部分地、市、县实地检查。检查结果表明:1995年农民负担的各种费用都有较大幅度提高,全省农民承担国家税费、三提五统和社会集资摊派负担总额人均达到160元左右,比上年人均增加80元。一些地方和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开口子,提高收费标准,改变收费方式向农民伸手,增加农民负担。不少地方税费增加的随意性大,特产税按田亩和人头平摊,税额猛增。有的单位和部门,将中央和省里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收费项目又恢复执行,如门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