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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建设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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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机关。随着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活动日益规范,会议质量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愈来愈大。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乡镇人大对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工作部门监督不力;有些基层党组织对乡镇人大在干部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因而不同程度地影响了乡镇人大的建设,影响了乡镇人大作用的发挥。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使乡镇人大真正履行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乡镇人大的建设。一、合理设置乡镇人大组织机构《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14项职权,《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若干规定》中规定。
作者 周登品
机构地区 中共枝江县委
出处 《楚天主人》 1996年第10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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