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锡良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修订本与初本在内容上有不少增删和修改,其中最为明显者是对诗律中的“平平仄平仄”(七言为“仄仄平平仄平仄”)拗救句的解释截然不同。先看修订前的说法;近体诗中的“二、四、六”有时可以不分明。这主要是指下列两种句式中的七言的第六字可以改变平仄(拗),其条件是必须有“救”:(1)在(丙)抻句“仄仄平平平仄仄”中,第六字可以不用仄而用平(拗),但第五字要由平改为仄(救),即全句变成“仄仄平平仄平仄”。(注意:
出处
《齐鲁师范学院学报》
1996年第3期62-64,共3页
Journal of Qilu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