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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城市地质灾害类型及防治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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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分布类型及成因吉林省城市地质灾害主要包括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泥石流、地下水质污染等,其成因主要受内外动力、地质条件和人类活动程度等因素控制。1、地下水位下降地下水位下降主要指由于大量开采地下水而引起的区域性水位下降并形成大面积的降落漏斗。主要分布在我省的长春、四平和其他以地下水作为水源的中小城市。在这些地区,由于城市发展对地下水的需求量增加,无计划的过量或超量开采,使地下水天然的补给径流和排泄关系失衡,抽出的地下水得不到及时的补充,从而形成区域地下水位下降,持续开采便产生降落漏斗。2、地面沉降这类灾害在我国长江三角洲和华北平原的一些大中城市比较常见。地面沉降同地下水位下降一样,
出处 《经济视角》 1996年第12期32-32,共1页 Economic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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