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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防震减灾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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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1996]2号文件,确定了全国21个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13个重点监视防御城市。明确了"九五"期间要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靠科技进步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使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大中城市,基本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以此带动全国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地震综合防御能力的提高,为在下世纪初全面实现防震减灾十年目标打下扎实的基础。为达此目标,加强城市防震减灾宣传是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在推进城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十年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领导、科技进步和社会参与的三者结合。而这三者的结合,又都需要强有力的宣传工作来保障。只有加强防震减灾的宣传,城市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在领导城市防震减灾中行使政府职能作用才会更加出色。
机构地区 吉林省地震局
出处 《经济视角》 1996年第12期43-43,共1页 Economic 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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