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一种被称作“撞炮”的犯罪活动在街头巷尾日益多发起来。这种“撞炮”犯罪给侵害对象造成的财物损失重大,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犯罪分子动辄以凶器威逼、暴力伤害,极大地损害被害人的身心健康。“撞炮”犯罪活动对社会危害性极大,也已引起了公安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但由于这是一种新的犯罪形式,我们对之尚缺乏较系统、较全面的认识,甚至在定性上也存在许多偏差现象。
出处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1996年第4期35-36,共2页
Journal of Xinj iang Police Officers’Acade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