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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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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已进行过四次清产核资,每次清产核资都是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解决当时国民经济中出现的问题,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1994年开展的全国清产核资是在中共十四大决定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的历史发展新时期进行的,它肩负新的时代使命。它不仅是为了摸清国有资产"家底",为企业核定国有资产占有情况,明确国有资本金定量。
作者 毛玲
出处 《现代会计》 1996年第1期14-1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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