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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劳动保险费支出”核算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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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劳动保险费支出"项目,直接在当期费用中列支,这就决定了劳动保险费支出的多与少,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当期利润。劳动保险费支出的内容,包括了按规定支付给离、退、病、残等职工的费用,而新老企业离、退休职工的人数不同,"劳动保险费"支出有多有少,这就在客观上影响了新老企业的公平竞争。 1987年国家对企业离、退休职工的工资实行了社会统筹,即企业不论离退休职工多少,统一按在职职工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社会统筹金上交劳动保险部门,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统一由劳动保险部门支付。这一措施无疑有助于新老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但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
作者 张淑苒
机构地区 机施公司
出处 《现代会计》 1996年第6期47-4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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