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民主管理是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基础供销合作社是农民集资入股形成资本自我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理应由社员自主管理,实现民有、民管、民享、平等、互利的合作社原则。但历史上,农民的这种权利始终没有得到落实。供销社建社已近50年的历史,全国社员代表大会仅开了两次,省联社、市联社、县联社的代表大会也只有五、六次,平均十年开一次社员代表大会,怎么能够说是社员民主管理,让社员当家作主呢?虽然省、市、县都召开过社员代表大会,但一般是"举拳头、吃馒头"的框框会议,没有真正从思想上把民主管理重视起来。供销社的干部任免不是选举制而是任命制,重大事项不是由社员决策而是由行政长官决策,社员监督检查也是形式。
出处
《合作经济与科技》
1996年第5期17-19,共3页
Co-Operative Economy &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