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完善农副产品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机制,以保证收购资金专款专用,其着力点应放在切实防止收购资金流失和维护收购资金的良性循环上。一、切实落实收购资金筹资责任制,完善财政资金的划拨机制从近期或相当长时期来看,考虑到我国农业基础脆弱及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国家应当对农业生产提供政策保护(在西方发达国家如澳大利亚、日本等都在利率及其他信贷政策上对农业予以支持)。因此,收购资金的供给仍必须坚持收购企业、财政以及银行三方共保的筹资责任制。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6年第4期24-24,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