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前,代理农发行业务的信贷人员少、工作量大,如果贷款面对村村寨寨的千家万户,不仅难以管理,清收困难,而且根本无法跟踪督促项目的实施,以致会造成有的项目半途而废或失败,为了有效地解决好这些问题并使农民尽快脱贫致富,农行文山县支行对扶贫贷款的发放实行部门承贷后转给农户的管理办法,其含义是属养殖业的则贷给县畜牧站,再由畜牧站转给养殖户;属推广良种的则贷给县种籽公司,再由种籽公司调种供给农民;属甘蔗生产的则贷给糖厂,再由糖厂转给农户……这一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出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其主要表现在:一、资金安全得到了保障。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6年第4期37-37,共1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