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理清信贷资产的必要性。随着农业发展银行组织机构的延伸和完善,政策性金融业务的交接工作也随之开始,客观上提出了对代理体制下信贷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的要求。这种要求的提出,不仅是对两年来代理业务实绩的全面评价,更重要的是为农发行基本自营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一)理清"家底"。在代理体制下,受利益驱动不可避免地存在违规操作、侵蚀资产等问题。目前,当务之急是按照国务院和人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及两行签订的"代理协议",严肃、认真、负责地查清政策性信贷资产情况:一是1994年6月底划转的帐目是否合规;
出处
《农业发展与金融》
1996年第11期16-17,共2页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nd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