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何将国有企业改造成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重塑微观基础,一直是提了多年始终未能解决而又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中国企业的改革,经历了十多年两个阶段的有益探索。起初是进行简政放权,减税让利的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那时企业家的呼喊是,给企业“松绑”,但松绑毕竟还是绑着。
出处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6年第2期18-19,共2页
Journal of Mud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