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工会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更好地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的重要契机。对此,工会干部要有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权利,勇于和善于开创一个新局面。最近,我们对常州市贯彻《劳动法》,推行集体合同的试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综合调查表明:常州市贯彻《劳动法》,行动积极,重点突出,进展较快,势头良好。尤其是抓住推行平等协商。
出处
《天津市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1996年第2期17-19,共3页
Journal of Tianjin Trade Union Administrators’ College